各相关企业:根据《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京财文〔2010〕241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申报2022年度示范园区企业专利战略专项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二、资助方向专利战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示范区企业:1.开展专题专利数据库建设;2.开展专利竞争情报研究;3.建立专利预警机制;4.健全和完善企业专利管理体系。三、资助要求1.近两年已获得过中关村示范园区专利创业专项或专利战略专项资助的企业不予以资助。2.同一单位当年不得同时申报专利战略资助项目和专利创业资助项目。四、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