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如何进行口头审理?无效宣告请求需要经书面方式提出,但是常常书面陈述并不能清楚地展示各方的观点或者对证据进行准确的描述,为了充分保障请求方和专利权方的权利,专利局复审委员会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会通知双方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提出请求后合议组批准的),在指定的时间地点,一起当面陈述各自的观点以及对证据的确认等内容,这种当面论述的形式,称为“口头审理”,类似于法院开庭。不管申请人提不提请求,一般不是非常非常简单的案子,都会进行口头审理。一、口头审理的确定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案情需要,可以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无效宣告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根据书面方式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