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被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效力有哪些专利申请被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本申请的效力,二是对其他申请的效力。对本申请而言,本申请不具效力,专利局终止对该申请的任何审查程序。但是,即使申请人在发明专利公布前撤回其申请,如果专利局收到撤回发明专利申请的声明时,已经作好公布其申请的印刷准备的,专利局仍将申请予以公布。同时,该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将在以后的出版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发明专利申请因为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而没有公布的,对有关同一主题的其它在后申请而言,它不构成抵触申请,即在后申请不会应为它而丧失新颖性。如果发明专利申请是在公布以后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该申请的内容就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