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并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是我国现行专利法自1985年施行以来第四次修正,本次修改以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创新主体对专利保护的信心,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为主要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加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版,加粗为2020修正内容)一、将第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