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专利申请提交给专利局后,经审查通常有两种结论,授予专利权或者被驳回(当然还有视为未提出、视为撤回等例外情形)。专利申请经审查被驳回后,为了给申请人提供救济机会,设置有复审程序。对于复审程序的审查结论不服的,当事人还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是在专利局进行的,授权或者驳回的结论也由专利局给出;专利的复审程序在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委和专利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的两个并列机构;行政诉讼程序在人民法院进行。 复审程序是因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而启动的救济程序。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向复审委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的审查结论可能是维持驳回决定也可能是撤销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