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许可与转让性质完全不同。商标使用许可不发生商标所有权人的转移,仅仅是商标权人在一定权利范围内将其权利允许他人行使。被许可人无权转让商标权;在发生侵权时,被许可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除非得到权利人的明确授权。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有义务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也有义务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同时,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对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但是商标法并没有规定合同效力因备案而受影响,所以即使不报备案该合同依然具备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