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原告三星公司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及第三人华为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维持华为公司的涉案专利权有效。 据《南华早报》(SouthChinaMorningPost)周三报道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了此前法院的一项判决,三星被判处立即停止以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侵害华为专利权。也就是说,三星的一些电子产品将在中国被禁售。按照判决,三星有22款产品被禁售,还需赔偿华为8000万元的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50万元合理费用。 对此,华为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华为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