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少林寺近日声明称,某服装公司的实体店与线上店,未经授权将“少林功夫”使用于服装标签与商品名称。随后,该公司主动将相关侵权产品下架。据了解,为保护少林品牌,防止滥用,少林寺申请注册的商标达666个。对此,有人认为是“抢注”,也有人觉得“少林功夫”系社会“公共品”,应属全社会。但少林寺在商标保护方面的紧迫感以及维权方面的寸步不让,很大程度上是被逼出来的。因商标问题,该寺面临过不少尴尬。比如出国进行文化交流需先经该国少林商标持有者同意;比如在国外某赌城,有人冒用少林武僧名义商演并喝酒吃肉,而国内某地也曾出现过“少林”牌火腿肠……为此,应该说少林寺在商标注册方面的发力是可理解的,哪怕有些注册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