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中,商标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无疑是其开拓市场的一张王牌。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大公司都以自己的商标闻名,像SONY、COCACOLA、KADAK等等不胜枚举。中国当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许多企业为了占有市场,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地通过广告宣传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搞好售后服务等各种手段来创造具有自己企业特点的品牌,并且有许多企业已经小有成就,像四通、海尔、TCL、长虹等等。但是由于当前中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于是出现了许多商标侵权现象。其中尤其以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企业名称现象最为难以解决,如《中华商标》1988.1中刊有《“四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