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十三条释义、内容、主旨和解释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商标法第十三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内容如下: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主旨本条是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释义和理解在国际上,商标权有使用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