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周期指南(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二)办理途径商标撤三申请第一,申请人直接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或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第二,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缺乏商标撤三经验的申请人,建议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办理。(三)申请材料第一,应提交的书件。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
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和费用越来越多的商标被申请撤销三年未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商标撤三递交申请时间1商标申请被驳回前递交(防御型撤三)若在后商标与在先商标基本相同或者极其近似,通过商标检索已经可以确认这枚在先商标必然要被引证出来,则提出在后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前进行撤三申请,以便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在后商标”前撤销“在先商标”的注册,保证“在后商标”的注册。2商标申请被驳回后递交(进攻型撤三)若在后商标已经被商标局引证在先商标予以驳回,在后商标申请人可对引证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