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欧盟法院裁定,欧盟法律不禁止因未使用。法国烈酒品牌公司PartdesAnges的母公司AR将“Saint-Germain”商标用于烈酒引起了争议。AR公司于2006年注册了“SaintGermain”的法国商标,涵盖了烈酒和葡萄酒等酒精饮品。2012年,该公司在巴黎地区法院对包括CooperInternationalSpirits在内的其他3家烈酒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其以“SaintGermain”商标品牌销售利口酒。但是,第2年,法国南泰尔(Nanterre)的地方法院以未使用为由撤销了“SaintGermain”商标,撤销从2011年5月起生效。AR公司随后提起上诉,但是,凡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