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 以下行为涉及侵犯商标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