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谈判实践中一般都是以标准必要专利组合(SEPportfolio)的价值为基础的。目前对标准必要专利进行价值评估的主要难点在于缺乏统一的标准,缺乏公开透明的机制,缺乏直接的可比性。 笔者认为,如果要计算各专利权人拥有的标准必要专利的占比,应采用统一的尺度对各自的专利数量与质量进行直接的比对。首先,评判专利权利要求范围的方式不同会影响其价值评估。专利的稳定性与标准对应性某种意义上是对立的。对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关键词的解释范围越大,其对于标准的对应性就可能越强,但是专利的稳定性可能会降低,因为有在先技术的可能性增大。其次,要考虑的是评估人的差异。标准必要专利的专业性非常强,一般非本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