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的申请程序一般包括向欧洲专利局(EPO)提出申请、检索请求、公布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授权、生效等8个步骤。 (1)提出申请和对专利申请的形式审查申请人可以英、法、德三种官方语言之一向EPO提出申请。 (2)检索请求及检索报告的公布在提交申请时必须提出检索请求及缴纳检索费。对于主张外国优先权的申请,大约1年内可收到检索报告。自2005年7月1日起,EPO出具“扩展的欧洲检索报告”(extendedEuropeansearchreport,EESR),在报告中附加一份对该申请可专利性的初步意见书。该检索报告可帮助申请人预估授权前景,便于其适时作出修改或撤回申请案的决定。 (3)公布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