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本表适用范围说明本表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著作权人原始取得著作权,以及通过转让、继承或承受取得著作权的软件著作权人登记申请时填写。1、软件基本信息:软件名称a.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全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全称应填写一致。可参考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品牌+产品用途与功能+“软件”的命名规范;(目前以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等结尾的软件名称可以申请,如以工具、计算、系列等结尾软件名称需慎用)b.简称(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如:DOS、Windows、WPS等;(软件简称不能与软件全称完全一样)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