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软件著作权。依照《中牮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那么软件著作权可以怎样继承呢? 软件著作权的承受是针对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而言的,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同时继承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1)原始取得 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