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为何可以主动宣告被抢注的“谷爱凌”商标无效 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对正在申请的“冰墩墩”“谷爱凌”等429件商标予以驳回;对已经注册的“雪墩墩”“谷爱凌”等43件商标宣告无效。 近年来,“蹭热点”“傍公众人物”进行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几成“商标毒瘤”。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多次对正处于申请中的恶意抢注商标予以驳回。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部分已获注册的商标,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智庆介绍,此类“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的情形,在商标行政中“并不常见”。而此次已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无疑彰显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恶意将公众人物抢注为商标的零容忍
12月8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的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在谈及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时表示,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知识产权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以及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 二是推动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列为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指标,代替“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中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 三是严把专利、商标审查授权关,以高质量审查促进高质量创造、
7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10号建议答复的函”答复中提到: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面向省、市的优势产业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区位优势,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10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乃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长三角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