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提高专利质量,确保实现专利法鼓励真实创新活动的立法宗旨,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3月11日发布了《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该办法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处罚等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以下简称“该办法”),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非正常专利申请具体行为有:(一)同时或者先后
红桥区开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公示信息,开展自查。及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相关通知,并通过建立的企业联系微信群转发公示信息,要求辖区企业及专利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二是及时联系,主动撤回。通过多种方式与申请人、代理机构取得联系,通过核对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时间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进行确认,告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内容、严肃性和紧迫性,在宣传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同时要求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立即纠正相关问题,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进行撤回。三是按时报送工作情况。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区涉及的非正常专利申请54件,由专利申请人主动撤回54件,主动撤回率100%,按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