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 (1)新颖性(即“前所未有”): 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即“技术进步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即“可重复实施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不视为丧失新颖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