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维权效果基本相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可以基于德国新型专利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及要求损害赔偿。德国法院临时禁令效力很高,可以直接拿着临时禁令去德国展会清理侵权人。但是,由于新型在授权前未经过实质审查,因此,在实施专利前,专利权人应向法院提交一份检索报告来证明新型符合专利授权标准。这份检索报告,不强制由官方出具,也可由申请人自行检索提供。另外,在侵权诉讼过程中,新型专利权人可以对未实审的新型权项进行修改,这点也是德国新型的一大优势。 总的来说,德国新型有申请途径多样、官费低廉、授权快、新颖性门槛低等明显优势,同时也有一些缺点,比如保护期限短、可授权主题有限、专利授权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