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的某天,小W到达公司后,开始了一天的忙碌。在整理这天需要做的任务时,注意到一个困扰很久的关于变更发明人的案子。她满怀期待地打开文件存档系统,惊喜地发现,官方下发了“手续合格通知书”!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这个故事“一波三折”,还需从头说起......2019年8月某天,客户来函指示提交新申请,因涉及提交绝限,需要在收到指示日的当天进行提交。但因为时差问题,提交当天申请人未能及时提供发明人信息。为满足提交案件的基本要求,新申请提交岗只能以来函人作为发明人进行案件提交,并下任务监控后续进行发明人变更。过后没几天,客户来函索要著变发明人需要签署的文件,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因漏填或者错填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