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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著作权限制的详细分类有哪些?

来源:著作权 编辑:八月瓜版权 发布时间:2021-05-25 15:15

对著作权限制的详细分类有哪些?


【著作权限制常识】对著作权限制的详细分类


(一)为个人


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对著作权限制的详细分类有哪些?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录


(十一)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的这些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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