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戎边烈士战斗口号?商标注册请注意道德底线
申请人、代理机构等各方均应有所底线,加强自理!
2月19日,央视公布了2020年6月中印边境有关冲突细节,4名解放军牺牲,其中一名00后解放军战士陈祥榕在他的日记中写下了“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的战斗口号引发舆论关注,质朴的文字藏不住对祖国河山热爱,表达了他守护边疆深切、纯真的爱国情怀。

但是没想到,居然有企业及个人申请了“清澈的爱”相关商标!
「知产行业观察」查询发现,自2月20日起有9个主体(5家企业,4位自然人)申请了“清澈的爱”相关文字及图形商标,共计17个,当前状态均为“注册申请中”。
而在2月20日之前,并无主体申请“清澈的爱”相关商标,一些近似商标有“清新的爱”“37°C的爱”“清澈之声 CLEAR VOICE”等等。
为什么在2月19日卫国烈士相关报道后,立马出现了“清澈的爱”相关商标申请?虽然以上商标并未包含“只为中国”,但看到后心中难免有些不太舒服。若上述主体实为2月19日相关报道公布后,抱着抢注的心态注册上述商标,着实让人心寒,同时,也触犯了法律。
据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由于我国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因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并且任何组织和个人也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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