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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裁定视频游戏制造商体育明星的纹身图案并不属于侵权

来源:申请专利 编辑:申请专利 发布时间:2020-07-14 10:36

2020年3月26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作出判决,在视频游戏中描绘体育明星的纹身图案并不会侵犯纹身艺术家或其许可持有人的版权。

这是针对美国纹身版权案的第一份书面判决。在该判决中,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裁定,视频游戏开发商及发行商Take-Two Interactive(简称Take-Two)可以在其“NBA 2K”系列视频游戏中自由复制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等篮球运动员身上的纹身设计。

Take-Two及其子公司2K一直面临着纹身许可公司Solid Oak提出的版权侵权诉讼,Solid Oak已购买詹姆斯以及其他篮球运动员埃里克.布莱索(Eric Bledsoe)和肯扬.马丁(Kenyon Martin)的纹身图案的版权

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不久前批准了Take-Two提出的动议,驳回Solid Oak关于即决判决的主张。此前,法院已驳回Solid Oak关于支付律师费的请求。

根据法院的判决,当艺术家在他人身上纹身时,就已对其作品进行了默示的且非排他性的许可。也就是说该纹身作品会成为他人的形象的一部分,这是一种合理的预期。

以篮球运动员为例,这些纹身艺术家应该早就知晓他们是知名人物,并且很可能会出现在电视和媒体上。

法官劳拉.斯温(Laura Swain)在判决中写道:“被告使用纹身来描绘球员的权利来自于这些默示许可,这些许可比原告从纹身艺术家处获得的许可要更早。”

Take-Two的高级副总裁兼副总顾问彼得.韦尔奇(Peter Welch)对该判决表示赞赏,他认为该判决“在个人选择纹身时就保护了个人展示的权利,并保护了视频游戏业和其他媒体行业的创造性选择,这包括尊重该公司在游戏中描绘现实生活中的人物的决定”。

法院的结论是,即便不考虑默示许可,在“NBA 2K”游戏中复制纹身图案都符合最低限度的使用要求,不需要获得任何版权持有人的同意。

法官表示:“没有合理的事实证据能够证明在‘NBA 2K’游戏中出现的纹身图案与Solid Oak获得许可的纹身设计实际上是相似的,因为在游戏过程中根本无法识别或观察到这些纹身。”

法院发现相关纹身图案在游戏中只是短暂地出现,并且被游戏中玩家的快速动作所遮盖。

最终,法院宣布Take-Two对相关纹身图案的使用是合理使用且没有侵犯版权。该判决结果意味着Solid Oak的主张已被全部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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