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贾润梅)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公布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有关情况。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规定,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先后对“北京2022”、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
国家知识产权局: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健全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为提高知识产权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扎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规定》明确,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对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统计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责任是:组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统计
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冰墩…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记者王琳琳)国家知识产权局14日发布通告,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2019年以来,少数企业、自然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非法利用奥运会和奥组委的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损害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对此,国家知识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冬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零容忍”在2022北京新闻中心2月14日举行的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规制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行为。张志成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提前部署,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版权局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版权守护计划”,会同网信办等6部门成立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联合开展冬奥版权集中保护行动。全国各地特别是北京、河北组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涉奥侵权违法行为。建立央地联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拳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近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共约谈代理机构2350家,责令整改2105家,作出罚款与警告220件,吊销和停业12家机构,办案数量超过机构改革前的总量,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代理行业秩序持续好转,初步形成了严厉打击代理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建立主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数据、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监测分析。通过对专利审查、商标审查、社保信息等重点环节相关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申请、人均代理量畸高等行为线索;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解读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以正面清单的方式,统一向社会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标准化、规范化的公共服务内容,推动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清单》的编制与公开,是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基础,有利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宣传推广,有利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是激励创新发展,让创新成果惠及人民的重要路径。《清单》一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使社会公
国家知识产权局遏制不以使用为目的商标囤积行为大量售卖商标索要高额许可费赔偿金行为被否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就此前发布《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的上述问题予以专门详解。“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审理,是《指南》为适应商标法第四次修改新增的内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内容在《指南》制定过程中就受到国内外各方的高度关注。“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和“傍名牌”“蹭热点”等恶意注册行为有什么区别,如何判断“不以使用为目的”和“恶意”?上述负责人说,一般认为,商标恶意注册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打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全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方案》明确,持续严格规范专利、商标申请行为,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提高发现和打击非正常申请的精准度。 《方案》从四个方面部署14项主要任务。一是夯实行政保护工作基础,强化检查考核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政策体系,持续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深化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机制建设。 二是突出行政保护主责主业,加强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强化商标保护业务指导,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
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去年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2021年,向地方通报4批次81.5万件非正常专利申请,前3批撤回率达97%。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8.2万件。”在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2021年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统计数据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胡文辉发布了2021年我国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数据。 持续规范申请行为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坚决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取得了良好成效。”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介绍,国家知识产
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打击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持续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保护等主要任务。《方案》指出,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持续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方案》从四个方面部署14项主要任务。一是夯实行政保护工作基础,强化检查考核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政策体系,持续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深化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机制建设。二是突出行政保护主责主业,加强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强化商标保护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