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中75%属“首例”
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成为企业的重点关注事项,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案例的特殊性以及企业对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不完备,知识产权的侵权事件时有发生。
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4件浦东检察院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4件典型案例是浦东检察院近年来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缩影,分别为全国首例涉网上培训平台题库的侵犯著作权的刑事案件、自贸区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浦东首例假冒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案及销售假冒欧普灯饰系列案。
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浦东检察院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知识产权保护行刑衔接、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认罪认罚等方面的有益探索,客观反映了浦东检察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质取得的成效。

案例一
全国首例涉网上培训平台题库的侵犯著作权的刑事案件
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5日创作完成相关行业操作工网上培训平台题库,并于2018年7月25日完成作品登记。
2017年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邱某在该公司任职期间,私下成立公司并注册一个名为“考证在线学习平台”的网站,在未经所在公司许可的前提下,复制所在公司相关行业操作工网上培训平台题库作为该网站后台题库,供购买其学习卡的用户登录使用。经审计,至案发为止,犯罪嫌疑人张某、邱某通过上述手段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20余万元。
浦东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邱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庭审理阶段。
【主要做法】由于该案属于知识产权领域新类型案件,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邀请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知识产权领域专家教授、全市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团队,召开课题研讨会,就案件中涉及的汇编作品独创性认定、犯罪金额计算等专业问题进行研讨,确保案件的精准指控。同时以案件办理为抓手,制发《检察建议书》,帮助企业堵漏建制。
案例二
自贸试验区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
2015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周某某违反与被害单位某油站设备有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在未经被害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复制具有相关商业秘密“秘密点”的甲型加油枪图纸,自行注册成立公司,李某某、周某某分别担任该公司常务副总和研发经理,使用上述非法获取的图纸及技术信息等“秘密点”,生产制造并销售与甲型加油枪实质相同的乙型加油枪。
截至案发,实际销售乙型加油枪2500把,非法获利人民币110余万元,造成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40余万元。近期,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李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判处周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主要做法】由于该类案件往往侦办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定性要求高。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探索案前会商机制,邀请被害单位、第三方鉴定机关以及侦办的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多次主动走访被害单位,在听取诉求和进行释法说理的同时,积极启动认罪认罚程序,促成本案两名被告人主动召回已销售侵权产品,并进行经济赔偿,取得被害单位刑事谅解。
案例三
浦东首例假冒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案
“BORDEAUX”(波尔多)系在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且在有效期内。
2019年2月,被告人诸葛某某在经营上海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期间,在未获得波尔多葡萄酒行业联合会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委托他人设计、生产带有“BORDEAUX”注册商标标识的标贴,加贴于该公司灌装的葡萄酒瓶身后对外销售。
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3日,该公司在参加第100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时被当场查获,除在交易会现场查获涉案葡萄酒52箱(每箱6瓶)外,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还在该公司位于本市松江区的仓库内查获涉案葡萄酒1608箱(每箱6瓶),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24万余元。
浦东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上海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实际经营人诸葛某某提起公诉,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诸葛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主要做法】该案系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查获,浦东检察院依托知识产权案件行刑衔接机制,通过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的方式进行立案监督,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过程中,浦东检察院探索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机制,积极搭建诉前调解平台,促成犯罪嫌疑人向权利人进行合理赔偿,最终取得权利人谅解,同时,结合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过程中,浦东检察院还就知识产权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进行了积极探索,有效保障权利人诉讼权利。
案例四
销售假冒欧普灯饰系列案
2018年至案发,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26人结成20个团伙,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灯具及配件上印制、贴附假冒欧普品牌的注册商标标识,使用印制有假冒注册商标标志的包装盒、合格证、防伪标识等进行包装生产,在多平台开设网店进行销售。经初步审计,销售金额达3800余万元。
5月14日,浦东检察院分别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对王某某等2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主要做法】由于此案涉案人员众多,犯罪事实复杂。浦东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充分发挥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优势,各组员相互配合,在5天的办案时间内高质高效的办理了该系列案。
为了企业的利益,做好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在侵权事件发生时才能及时止损,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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