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各高新区科技、财政、税务等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自评后符合条件的企业;(二)2015通过认定己到期的企业。二、受理时间认定受理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开始。(一)企业申报提交截止日期企业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到区县科技管理部门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0日18时,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
各有关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
各相关企业:根据《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7〕35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杭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市级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级高企认定条件认定市级高企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注册成立一年以上(365天);(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较不低于10%;(四)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农业类高新技术企业放宽到30%以上);(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穗府办函〔2015〕127号)的相关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补贴和通过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补贴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2017年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经我市推荐并获得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我市推荐,通过2015-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二、支持方式与经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做好全省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跟踪与服务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要求,现就2018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运行数据登记工作,通知如下:一、填报对象(一)在广东省内注册,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本次填写对象为2015、2016、2017年通过认定、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二)在广东省内注册,已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尚在培育期内的企业(本次填写对象为2015、2016、2017年当年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促进本市各区高新技术企业均衡发展,拟面向相关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入库条件(1)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顺义区,房山区,怀柔区,密云区,门头沟区,平谷区,延庆区,企业成立满一年以上;(2)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已设立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或专账;(4
京科发〔2018〕61号各区科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区管委会、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现就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度安排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办理,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7日、6月29日、8月27日、10月10日。上述申报截止时间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书面材料送交受理部门日期为准,逾期不
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也是需要企业前期做好准备的,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很多事情,在申报前可以先看看小编写的这篇文章说不定会对你有帮助!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高新企业认定条件是什么?(一)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闽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
1.高新收入指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低于60%,意味着不符合根本性条件。2.高新技术及产品不符合领域。生产国家违禁品,例如康泰克,从药物中提取出麻黄碱,即使技术很高、很精密,也不能申报高企。3.企业类型。不属于企业法人,例如分支机构、办事处、分公司、个体经销商等等,不具备法人单位资格,不能申请。并明确规定,港澳台地区企业不允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4.研发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
分公司能否申报高新?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就要明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那么分公司或子公司能否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关键问题在于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所以说这种类型的公司是不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